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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类脑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22-12-01浏览量:5627

复旦大学类脑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选拔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类脑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选派专业教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研究生招生纪检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考生申请

1.申请条件

考生应符合《复旦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有志于从事智能科学与技术、类脑智能相关交叉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2.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按学校要求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填写或上传如下申请材料

1)博士生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习与工作简历(从大学起不间断);

4)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就读单位盖章);

5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在读和预计可按时毕业的说明(院系盖章),境外学位获得者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

7已有科研成果清单,附科研成果,并选取其中两篇论文作为代表性学术论文置于最前列

8)其它重要获奖证书;

9)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在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模板);

10)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论文初稿或论文大纲;

11)两封由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考生在报考服务系统中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推荐人通过邮件上传,无须下载打印,无须另行提交),推荐人须与报考学科有关,且不能是意向报考导师。

3.材料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将申请材料(不含专家推荐信)按清单顺序整理成1个带有目录的PDF文件,在学校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发送到istbiss@fudan.edu.cn电子信箱,文件名和邮件标题均命名为“姓名+报名号+2023年博士生申请材料”。

2)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完整、真实、清晰,符合要求,按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证件、证书、证明、成绩单等提交扫描件。若考生提交申请材料不完整、不及时,本院可不予受理。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核的成绩无效。

本院暂不要求考生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4.报考资格审查

本院对按上述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进入材料审核环节。考生如能进入复试,应根据本院要求提供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的原件接受核验。

三、材料审核

1.本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基于考生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基础、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获奖情况、研究计划等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进行审核。满分100分。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材料审核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300%的比例择优提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视生源情况适当增减。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复试。

3.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本院网站https://istbi.fudan.edu.cn公布,招生工作小组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到考生。

四、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分为笔试、面试、综合素质测评三个环节,安排在一周内完成,暂定20233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 学术学位考生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类脑科学综合知识(含专业英语)”,满分200分,考试时间3小时。专业学位考生不参加笔试。

2.面试 本院组织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的知识基础、研究素养、外语水平、综合能力、学术潜力、思想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查。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5分钟左右(专业学位考生30分钟左右,侧重对工程思维和技术创新能力的考查),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知识占80%,外语听力与口语占20%。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3.综合素质测评 本院组织专家小组,以问卷方式对所有进入复试考生进行测评。

五、录取

1.考生总成绩按满分100分核算。学术学位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占10%、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70%。专业学位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综合素质测评单个环节原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博士生招生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院系可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和考生生源情况对本单位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3.本院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定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本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公示无异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新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

六、其他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类脑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2023年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考生应按照学校硕博连读选拔工作通知,通过报考服务系统报名,并上传、提交现有报名材料,发送电子版材料,与普通招考考生一起考核、排序。专项计划的招生如无特别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单列考核排序。

2.本办法由类脑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未列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渠道:021-65641338istbiss@fudan.edu.cn考生申诉渠道:021-65648688yangdeqing@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