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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复旦科技处—关于转发上海市科委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产学研医合作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7浏览量:681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上海市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产学研医合作领域项目指南,上海市科委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16:30,请理工科有意申报的老师9月18日上午10:00完成网上及纸质版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市科委要求提交一份,科技处留底一份)。市科委具体通知请见附件。

联系人:

熊莉君  邮箱:xlj@fudan.edu.cn      电话:65643671

王  浩  邮箱:hao.wang@fudan.edu.cn 电话:65642662

地址: 复旦大学邯郸校区第一教学楼1303室

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

附件:

关于发布上海市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产学研医合作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产学研医合作领域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1、创新生物药的临床试验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等创新药物的临床试验,申请新药证书;完成创新药物的Ⅳ期临床试验和新适应症研究;完成三类以上已上市重大品种的临床再评价研究。

研究内容:开展PD-1、GLP-1等创新药物的Ⅲ、Ⅳ期临床试验、新适应症,以及新药大样本疗效和不良反应监测研究;开展已上市重大产品奥佑静等的临床疗效再评价研究。

执行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专题2、中药产品的深度开发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胆宁片整体性、科学性的质量标准体系,完成产品出口加拿大的药品境外生产场地认证(FSRN);完成芪骨胶囊上市后大样本临床再评价研究,为临床准确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研究内容:在诠释产品核心功效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开展胆宁片全产业链的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健全完善质量标准,满足产品出口需求;开展芪骨胶囊治疗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多中心临床研究,明确其降低骨折风险的有效性以及长期用药的安全性。

执行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专题3:创新医疗器械的临床示范应用和再评价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上市后医疗器械产品的临床示范应用和再评价。

研究内容:针对已通过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上市的3类医疗器械产品,开展临床示范应用研究或临床再评价研究,提出改进产品质量的方案。

执行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专题4:智慧即时检测医学平台临床示范应用研究

研究目标:建成基于互联网+小型智慧即时检测医学平台。

研究内容:利用大数据、云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展互联网+小型智慧即时检测设备医学平台的临床示范应用研究,验证设备和平台临床应用的有效性和质量可靠性。

执行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专题5: 儿童X线数字影像系统的临床示范应用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儿童X线数字影像系统(DR)的临床示范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基于国产低剂量智能平板探测器的核心技术,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儿童医用X线影像系统的临床应用和推广研究,根据临床示范数据分析,进一步优化系统,提升产品的性能。

执行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本市企业牵头,联合多家医院共同申报(专题2除外)。申报单位需提交临床批件、新药证书或产品注册证,以及正式合作协议等附件材料。

配套要求: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专项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进行申报。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项目责任人在填报可行性方案时,必须在“二、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栏目中首先说明项目研究是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内国际合作,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出境,还需说明是否已经获得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批准。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00,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