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神经科学中心实验动物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护人类健康,善待实验动物,确保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凡本所接触实验动物的科研人员、研究生和本中心工作人员均应遵守实验动物管理办法。
一 关于实验动物的使用
1 科研人员、研究生和本中心工作人员进入动物实验保障平台,应着工作服,并保持动物暂留室的整洁、安静。无关人员未经许可,及有传染疾病的人员均不得进入实验动物中心。
2 科研人员、研究生应提前一周预订所需的实验动物,并提出动物的品系、规格和数量要求。取消或更改预订的动物应及时通知动物实验平台工作人员。
3 手术后需在实验暂留室饲养的动物,应在笼盒上贴好标签,并通知动物实验平台工作人员,按照需求进行照料饲养。
4 科研人员和研究生如向动物实验平台借用动物笼器具等,应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归还。
5 严禁私自把外来动物带入动物暂留室。实验用特殊规格的动物,经主管负责人同意,自行购买并需在动物暂留室饲养的,应预先通知动物实验中心工作人员,且通过隔离检疫后方可放入动物暂留室。
6 离开认知神经科学中心的实验动物不能再次返回暂留室内。
7 不准虐待动物,妥善处理好已取用的动物,防止动物逃逸。
8 实验后动物尸体装入垃圾袋后放至指定冰柜内,集中无害化处理。
二 关于公用动物手术室的使用
1 科研人员和研究生进入手术室室,应着工作服,一次性防护用品,并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
2 爱护手术室的仪器设备,手术时如遇仪器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平台管理人员。
3 手术后的动物尸体应及时处理,按规定放入指定冰柜中。
4 手术后将所有的器械、药品清理,做好消毒工作,保持手术室的清洁。
5 手术后的污物、垃圾应倒入指定区域,严禁随地丢弃。
6 手术结束离开时,仔细检查水、电源是否关闭。
7 晚上使用公用动物手术室,结束后关闭手术室及动物实验平台房门后离开。
三 关于EVC动物暂留室的使用
1 科研人员、研究生经培训后方可进入EVC动物暂留室。
2 物品消毒后方可进入动物暂留室。进入平台内须换鞋及工作服,工作时应戴好口罩、帽子及手套。
3 放入经表面消毒的使用物品后启动超净台,并打开紫外灯。30分钟后关闭紫外灯,开始使用超净台。
4 如需在暂留室内实验,实验器械应严格消毒。实验时,在超净台内进行相应的无菌操作。
5 按要求将饲育盒放入EVC饲育架上,安放到位。
6 工作完毕后整理超净台,使用消毒液进行超净台的消毒,并关闭电源。
7 实验后污物、垃圾装入垃圾袋后倒入指定区域,严禁随地丢弃。